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0年2月1日,离春节还有13天。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法官驱车千里来到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平川村,把调解赔偿的十万元现金送到被害人柏荣春家属手中。柏荣春的哥哥柏荣清拿到这些赔偿款,抹着眼角的泪水,除了不住地向法官道谢已说不出其他话。
柏荣春与陈勇都是湖北老乡,同在开封务工。2009年4月,陈勇租用出租车到石家庄,回到开封却付不起三千元的包车费,他叫来柏荣春当保证人,木讷的柏荣春答应如果陈勇不还钱就自己偿还。陈勇借筹钱之名溜走,三名出租车司机为要账,从4月22日起把柏荣春带上出租车,走哪儿带哪儿,晚上就将其留在御都苑宾馆住宿。期间,柏荣春领着王宏勇三人找其老乡借钱、打电话给亲戚借钱,可是一直筹钱无果,王宏勇、周志刚在开封县一网吧内对其实施了殴打。4月24日晚,王宏勇等三人商量若柏荣春仍借不来钱就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并告之了柏荣春。次日凌晨2点50分,柏荣春从御都苑宾馆的房间窗户跳出,坠楼身亡。
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处三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对民事赔偿部分判决三被告人赔偿柏荣春的母亲张明秀两万一千多元。被告人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鸿斌承办了该案。他认真阅卷,了解到被害人的母亲已经73岁,体弱多病,被害人有一个哥哥,左手有残疾,至今没有结婚,一个姐姐也早已出嫁,柏家的生活很困难,无人依靠。柏荣春出事以来,老人只能委托柏荣春的堂弟柏荣昌到河南奔波着参加诉讼。李鸿斌考虑以上种种情况,如果单纯就案办案,能够判决支持的赔偿款仅两万多元,这些钱是不足以使老人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的。他决定结合案件事实,从调解入手,尽可能地保护被害人家属的利益。经过他反复做工作,三名被告人家属拿出来十万元的赔偿款。李鸿斌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决定到湖北亲自将这赔偿款交到被害人家属的手中。
2月1日早晨七点,天刚蒙蒙亮,李鸿斌一行就驱车出发,经过近五个小时,他们来到了湖北谷城县石花镇的平川村,见到了柏荣春的哥哥柏荣清及柏荣昌。在平川村村委治安主任朱从成的见证下,李鸿斌亲手将十万元交给柏荣春家人手中,并嘱咐要他们要照顾好老人的生活。不善言辞的柏荣清在一旁不住地感谢法官。朱从成目睹开封中院法官的一言一行,竖起大拇指,由衷地称赞说:河南法官为群众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辞辛劳,千里送赔偿款,精神实在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