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开封国际商场有限公司的领导和职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情。其中一面是送给该院民一庭的,上写:“关注企业生存,为民排忧解难”。另一面锦旗是送给民一庭副庭长邓强的,上写:“平民法官,公正高效”。
上诉人(一审原告)开封国际商场有限公司是开封一家成立多年的老国有企业,有职工近300人,负担较重。其与上诉人(一审被告)毛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出所租赁营业房。对方因纠纷拒绝腾房且将防盗门焊住。双方僵持近9个月,每天损失几千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民一庭邓强等法官在二审审理中,及时到纠纷现场进行勘验,固定损失,防止损失过大。又针对双方实际情况多次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毛某将其承租的营业房腾出,交付国际商场,同时将该房门前摊位撤除,交清所欠电费及租金。国际商场将毛某租房押金退还,将拆除的防盗门交还毛某。元月六日,邓强等法官到现场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双方对该案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