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无知少女,和家人生气不去上学便独自到县城网吧上网,深夜不敢一人回家,便轻信刚认识网友会送其回家的慌言,半夜在田地受辱。近日,兰考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扬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27日晚,被告人李扬在兰考城关镇“浪淘沙”网吧上网时,以家中有车送赵某为由,将同在此上网的兰考县闫楼乡西茨峰村村民赵某哄骗到城关乡许贡庄西田地里,强行将赵某的裤子、内裤、鞋子脱掉,遭到拒绝,被告人李扬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将赵某强奸。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扬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