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与群众联系广、信息多的优势,建立了全市法院系统基层工作网络,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截至今年5月,全市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6.35%,许多案件在基层网络人员的参与下很快审结或执结。
基层工作网络主要由基层法院邀请的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法院工作中,可邀请网络相关人员做好调解、执行、信访及送达、调查、勘验等协助工作。尉氏县的王某、范某是多年邻居,两家关系融洽,互有来往。后因范某阻碍王某盖房引发诉讼。法院终审判决范某夫妇排除妨碍并赔偿王某损失1300元。在执行中,执行人员考虑到两家是邻居,今后还要一起生产生活,于是决定通过基层工作网络中的村组干部调处双方矛盾。执行人员和村干部先后10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里做思想工作,后又邀请村组代表出面做工作,范某夫妇终于同意排除妨碍,并当面保证不再干扰王某建房,双方重归于好。
(刊载于2006年6月23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