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中,力促社会矛盾化解。
在开封国际商场有限公司与毛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该院民一庭法官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情况下,多次前往争议房屋所在地进行勘验,抓住本案症结所在,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促调解。2010年1月6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双方握手言和,表示对法院工作十分满意。
图为 在开封中院民一庭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调解后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