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西寨乡仨村民借口所购咸鸭蛋发臭无法食用,不同意商贩的退货或退款请求,而是恶毒地将商贩身上仅存的100余元卖鸭蛋钱及车上所载4箱咸鸭蛋抢走一空。12月25日上午,杞县法院以被告人王红凯,王学雨,赵永辉犯抢劫罪,判处三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2009年10月17日,被告人王红凯,王学雨,赵永辉正在杞县西寨乡小集村闲逛,对路经此地卖咸鸭蛋的商贩孟庆洋采用暴力手段,劫取现金100余元,咸鸭蛋4箱。案发后,三被告人已将所劫现金及物品退出,退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红凯、王学雨、赵永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三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在案发后将赃款、赃物全部退出,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