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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太大胆 竟伙同他人抢劫20名中学生

  发布时间:2009-12-11 14:24:2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5岁少年夏天伙同他人到某中学实施抢劫,20多名中学生面对夏天等人的淫威竟乖乖地拿出钱物毫无反抗之举。12月10日,杞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夏天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9年3月1日下午,被告人夏天伙同他人(同案犯均已被判刑)到杞县柿园某中学,从教室里叫出来20多名学生,集中到学校教学楼后面的空房内,向叫来的学生要钱,学生不给,夏天等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学生现金40余元。随后,夏天等人从学校出来往南走到柿园粮店东南角院墙外,又劫住几个过往学生,同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抢劫,迫使几名学生每人拿出1元或2元。2009年10月22日夏天到杞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又有投案自首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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