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开封金明区法院开庭审理艾滋病病人抢劫案

  发布时间:2009-12-03 09:41:3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艾滋病患者王某伙同他人盗窃,在公安机关对其实施抓捕时又施暴咬伤办案民警抗拒抓捕案。12月3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检察院指控,2009年8月24日8时许,王某伙同老胖(化名,在逃)窜至开封市金明区省一毛家属院门外早市,看见华某推自行车在早市买东西,王某用自己推的自行车挂住华某自行车,趁华某扭头看的机会,老胖(化名,在逃)将华某放在自行车前车篮里的钱包盗走。后在派出所民警对王某实施抓捕时,其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咬伤了对其实施抓捕的民警。被盗钱包内有人民币2000余元,外币400美元。经对民警马某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辩称其实施了盗窃但并未抢劫,其所施暴力是在被戴上手铐后所为,且施暴时并不知被害人是警察。

    此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