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1月19日,省文明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郭守占、创建处处长巴宏田在开封市文明办主任王辉霆的陪同下,来到开封中院就文明单位管理进行调研。开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玉芬向郭主任一行汇报了开封中院近年来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具体做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汇报了开封中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不断创新文明创建形式和载体,以及做好经常性文明创建工作的做法和体会。郭守占副主任一行还查看了各种文件资料和文体活动室、图书室、荣誉室等。
郭守占副主任对开封中院的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开封中院制定实施的《文明奖管理办法》,郭主任非常赞赏。郭主任说,《河南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已经执行十年了,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要改革,如何改?开封中院建立奖罚机制,增强干警的荣誉感,调动干警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注重抓好经常性的工作,抓好各种活动,通过文明创建提高干警的文明素质,这才是创建文明单位的根本目的。开封中院加强“文明细胞”建设,开展文明干警、文明庭室、文明家庭评选,以及开展的“共产党员彰显司法和谐示范岗”活动,以内部和谐、司法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的做法值得推广。郭主任强调,加强文明单位的管理,就是要解决重评选,轻管理的问题,克服个别单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