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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零花钱未果 儿子竟持刀弑父

  发布时间:2009-11-18 15:37:3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张晓军从小娇生惯养,因此被宠坏了脾气。一日,张晓军跟父亲索要零花钱未得逞,他竟掏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亲生父亲捅成了重伤。11月16日,杞县法院以被告人张晓军犯故意伤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张晓军今年才19岁。2009年5月26日18时许,他向父亲张峰要钱,张峰没有给,并打了他一把掌,张晓军就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朝父亲肚子上、左肋骨、后背上连续捅了数刀,张峰的损伤经杞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属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晓军故意杀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告人张晓军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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