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谢谢法官同志,多亏你们帮忙,现在地里的麦苗已经出齐了,长势可好,走,我带你们到地里去看看,中午一定要在我家吃了饭再回去。”说这番话的通许县玉皇庙镇村民李从明。10月26日,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郭大奎和赵鹏两人在下乡办案途中,遇到了前不久刚刚处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李从明,李从明再次向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说起。李从明和同村的李成秋因土地问题闹了纠纷,李成秋麦收刚过就抢种了李从明2.6亩责任田。此事经有关部门调解,李成秋同意将抢种的2.6亩责任田退还。因李成秋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李从明向通许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该案的申请后,执行人员高度关注这类“三农”问题,且现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双方矛盾尖锐,对抗情绪大。法官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农村为目标,为了不激化矛盾,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商定了和谐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的思路。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接触,法官们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而后多方努力,坚持不懈地做好被执行人李成秋的思想工作,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士,一起做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办案人员的努力,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为了得到从轻处理,在法院的主持下主动交还了抢种的2.6亩责任田,双方花干戈为玉帛,表示今后和睦相处,李成秋也表示今后不再犯这类冒失的错误。
时近中午,眼看着当事人的喜悦表情和一地绿油油的麦苗在茁壮成长,虽然李从明再三热情挽留,他俩婉言谢绝了留下吃饭的邀请,但郭大奎和赵鹏二人心里却是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