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危害乡里 宁君林等十人被判刑
作者:翟渊涛 发布时间:2009-10-30 12:45:1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0月26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依法判决一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团伙,宁君林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
2008年9月16日,宁君林因与王某发生矛盾,双方即相约在一村头斗殴。宁君林纠集朱松、龚战、范宏涛、刘延庆、詹龙、马龙、许文文携带钢叉、砖块与王某等二十余人相互对打。此外,宁君林还伙同朱松、王省委、蒿天龙等人多次滋事,殴打他人、破坏他人财物,其中轻伤1人,砸坏汽车1辆,其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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