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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少年盗电缆 触犯刑法悔已晚

  发布时间:2009-10-13 09:14:3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9年10月12日下午,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件,判处盗窃通信电缆的少年魏小亮,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刚刚过完十八岁生日的魏小亮初中毕业后就不再上学,在家无所事事。去年,魏小亮同张刚强、李雪峰商量盗割通信电缆线,弄点钱花花。于是2008年5月17日晚,他们三人来在开封市顺河区土柏岗乡南神岗村小学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钢锯将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架空通信电缆线(HYA50*2*0.4)160米盗割走。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1576元。 被告人魏小亮对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小亮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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