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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抢劫伸魔手 罪有应得被重罚

  发布时间:2009-10-10 15:16:5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09年10月10日上午,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深夜抢劫他人财物,均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均系开封市尉氏县大营乡三户赵村农民。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0日晚11时左右,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预谋抢劫被害人吴某某,并跟踪吴某某至本市禹王台区西后街某小区附近。次日晚11时左右,二被告人到被害人吴某某楼洞内等候。零时许被害人下班回家上楼时,被告人钟宝峰从后面抱住被害人,被告人钟国亮将被害人手提包、手机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800余元,美鑫派π水杯一个及其他物品。经评估鉴定,被抢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96元,美鑫派π水杯一个,价值人民币358元。二被告人抢劫钱物合计价值人民币5354余元。2009年3月4日,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手机追回,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国亮、钟宝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夜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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