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引入协调机制,推行“和谐审判”。开展了“我执行,您放心,您满意”的阳光工程,实现一日内立案,一月内执结,一案一回访承诺,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
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与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相统一;依法审理案件与注重发挥基层工作网络协调作用相统一,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自推行“和谐审判”、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率达78%。2008年以来,该院行政庭审结和执结各类行政案件519件,94%以上以和解方式结案。无一发回改判案件,无信访案件,无违规违纪案件,无廉政问责投诉举报,无社会公众不良反映。
(郑宏辉 赵西雷 人民法院报 2009-09-09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