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盗窃被发现 同伙“仗义”帮忙 转化为抢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09-09-28 20:27:3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一个盗贼在客车上行窃时被受害人发现,另一盗贼“盗友情深”,挥拳打向被害人脸部。9月21日,开封县法院审结这起抢劫案件。因犯盗窃犯罪已入狱的李际,在服刑期间被发现了这项漏罪,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罚金2000元。

    2007年5月7日14时许,被告人李际伙同张建国(已判刑)在开封至兰考的客车上进行盗窃,车辆行驶至开封县杜良乡境内时,张建国对乘客徐某某实施盗窃,把徐某某的包剪烂后准备伸手时被徐某某发现,李际朝徐某某脸上打一拳,张建国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去扎徐某某,没有扎住。二人下车逃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被发现后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被告人李际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漏罪,应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