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7岁少年三次窜到智障女家中欲实施强奸,因意志以外原因均未遂,近日,开封县法院审结这起强奸案件,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雷来有期徒刑三年。
少年李雷本案本应该在学校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但他却过早离开了学校,整日在家中无所事事,好逸恶劳。2008年9月份,李雷先后三次窜到其所在村李某某家,趁李某某家中无人之际,欲对其实施强奸,由于被告人李雷来意志以外的原因均未遂。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某为重度精神发育迟滞和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雷明知受害人痴呆,并意图对其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雷系强奸未遂,且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