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教育挽救 五少年被判缓刑
作者:郑宏辉 赵西雷 发布时间:2009-09-24 21:10:5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坚持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法庭教育”这一特殊形式,敦促犯罪青少年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9月22日,该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五名罪犯均系在校中学生,在由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学校校长及家长分别对五人进行法制、思想道德教育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五名罪犯均被判处缓刑。
图为庭审现场,五名犯罪青少年接受“法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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