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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民事工作“五心、八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05-12 14:23:3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提高审判队伍素质,着力强化调解效果,充分彰显司法和谐,使民事审判工作获得了喜人成绩。

诉讼调解是法院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工作中,该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扩展调解途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去年该院审结民事案件694件,调解、撤诉结案近500件,调撤率达七成以上。具体做法有:

一、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调解。开庭前找准矛盾症结,有针对性的进行庭前调解;法庭上查明案件事实,分析利害关系,促使庭中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后释明诉讼风险,把握调解的最后时机,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讲究调解技巧,做到“五心”、运用“八法”提高调解率。“五心”即接待当事人“热心”,做到文明司法;劝解当事人“耐心”,做到不厌其烦;帮助当事人“诚心”,做到司法为民;化解矛盾“恒心”,做到持之以恒;评判是非“公心”,做到客观公正。“八法”即“心理疏导法”、“亲情感化法”、“巧借外力法”、“以案促调法”、“冷热结合法”、“利益平衡法”、“调执并用法”、“逐级递进法”。运用积极的调解态度、有效地调解方法,使得该院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三大调解对接。该院建立起由74名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基层工作网络,通过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调解培训指导、邀请共同调解等措施,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的综合力量,真正实现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促进了法院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由于鼓楼法院长期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健全公正、文明、高效的民事审判工作新机制,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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