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入经常性教育工作以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实际 突出抓好三件大事,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继续开展“法官进社区” 活动
4月份,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干警2次进驻社区进行法律服务,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多件,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制定了岗位练兵的各项方案
为配合经常性教育活动的开展,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结合上级法院工作的基础上,对2008年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方案和意见:
(一) 开展裁判文书评审活动
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文明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形象与素质的集中体现。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可以使当事人息诉服判,而且可以起到宣传法律、倡导正义,促进诚信、信仰法治的巨大导向作用。裁判文书评审活动,一年开展2次,每半年一次。为此,我院成立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裁判文书评审规则”。
(二) 调解能手评选、执行和解能手评选活动。
调解能手评选以民庭调解案件、刑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为主。执行和解能手以执行人员执行案件中和解的案件开展活动。以办案人员年底调解、和解案件数参加评选,对调解、和解数前三名的干警予以表彰。
(三) 开展庭审能力考评。
为对审判人员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增强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和庭审效果,我院对庭审进行抽查。从庭审程序、驾驭庭审能力、开庭礼仪、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定并打分,评选出年度最佳庭审能手。
(四) 开展书记员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书记员岗位竞赛项目包括:庭审记录、电脑录入、案卷整理归档、基础法律知识测试等四项,目的是提高书记员岗位技能,全面增强书记员业务业务素质,建立一支效率更高、能力更强、充满省活力的书记员队伍。
三、召开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
在中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召开后,我院即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传达贯彻,并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许新启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和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政治处副主任担任,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立后,即着手制定了《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了活动动员。
动员会上,传达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学习了中院院长张兴隆《在全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宣读了本院《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并对5月份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部署。
动员会上,院长许新启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庭室要高度重视,扎实、认真地搞好这次活动。目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少数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缺乏深入学习,在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有待增强;有的法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就案判案,只重法律效果不重社会效果的现象;个别法官公正意识、廉洁意识不强,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还时有发生,损害了法院形象;个别部门管理不够规范,制度落实不够,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不强,制约着工作位次的前移。二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围绕全院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积极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以学习、讨论成果指导和促进各项工作。认真搞好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能力考评、调解能手评选、执行和解能手、书记员业务比赛、法警训练大比武、法院文艺创作大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十大案件质量标兵”评选,努力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为指导工作、促进工作、检验工作的重要手段。三是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最终要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发展。办案中,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切实做好辨法析理、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群众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地行使权力、表达诉求。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坚决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总之,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动员会后,活动办公室统一制作了学习笔记本发到了每位干警手中,要求干警在学习、讨论中写出体会和心得。同时,活动办公室建立了活动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