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两个小区因“墙”引发纠纷,一堵墙拆了砌、砌了拆,业主不满,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耐心调解,推到了小区业主之间的心墙,成功促成双方和解。
2001年,阳光小区建成。2005年,某置业公司在阳光小区南侧开发了祥和小区,与阳光小区仅一墙之隔。在2006年开封市建委对祥和小区作的规划图显示:祥和小区次入口在北侧与阳光小区内部道路相连通。2008年4月,某置业公司将阳光小区北墙扒开。阳光小区向开封市建委提出异议,要求取消侵权通道。2008年6月,开封市建委责令置业公司7日内恢复原围墙。置业公司虽把围墙恢复原样,但围墙再次被扒开,且后来多次扒了又垒,垒了又扒,两个小区因墙是扒还是垒,争吵不断,矛盾逐渐升级,成为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一大隐患。两个小区的业主们均扬言,如处理不公,就赴京上访。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议案追踪》栏目也对此事作了专题报道。省、市两级人大对此纠纷也非常关注。2008年6月27日、7月3日,开封市建委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对双方的纠纷进行协调,均未能解决。
2008年7月,原告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将中原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将所扒开的围墙恢复原状,并在小区内赔礼道歉。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韩立新意识到此案牵涉了两个小区几百名业主们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了两个小区业主们及周围群众的安宁生活,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甚至导致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在充分考虑问题的严重性与案件的复杂性的同时,韩立新法官深深认识到,只有调解解决此案,促使两个小区稳定和谐,才能做到案结事了。
为此,韩立新法官主动向院领导、区政法委领导多次汇报案件,并得到了院领导、区政法委领导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查清案情,他多次到开封市建委、城西办事处、城西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同时,采取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方式,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彻底解决两个小区矛盾、促进两个小区和谐的大局出发,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权宜利害,并多次深入到两个小区,给两个小区业主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韩立新法官司法为民的诚心与辩法析理的耐心,终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转变了当事人的偏见、消融了当事人的误解,推平了两个小区业主们的“心墙”。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祥和小区一次性给付阳光小区35万元,作为阳光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美化环境的费用,阳光小区撤诉,并同意把阳光小区南围墙打开,两个小区合二为一。此案终于案结事了。两个小区的代表分别到开封市金明区法院民二庭,对韩立新法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