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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交钱入警 骗取钱财挥霍

  发布时间:2009-09-04 21:08:31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8月27日,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以招警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马建伟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现年26岁的开封市无业人员马建伟在2008年10月底,为非法获取钱财,以认识省公安厅的领导,能帮助找到内部入警工作指标为名,骗取朋友郭某、赵某、郭某、卜某等4人的信任。以跑事款、培训费、体检费为名分别骗取4被害人现金61254元,85254元、25254元、35254元。马建伟将骗得的赃款全部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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