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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法官被评为“开封市青年岗位能手”

  发布时间:2009-08-14 11:29:24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8月10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宗振宇被团市委评为“开封市青年岗位能手”。

    宗振宇是个勤奋好学的青年。1999年7月从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毕业后参加法律自学考试,取得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元月,被分配到开封市龙亭区环保局工作,2000年12月参加开封市公务员考试以笔试、面试总成绩全市第一名考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中院,他并没有放弃学习,2005年,他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司法资格,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2006年10月,他通过全国联考进入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班学习。

    不间断的学习使他对审判业务知识的不断学习,已经成为宗振宇同志的生活常态。他熟悉业务知识并不断精益求精,不仅是为了使自我充实,工作时充满信心,更是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维护好法官和法院形象。

    宗振宇常常说,认为如果连常人的善恶观都没有,是绝不可做法官的。同时他认为,善良会使司法行为更具人性化和亲和力,更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需求。他在审判中自然流露的真情往往会赢得观者的赞许和对法官的信赖。一次庭审后,他曾出于同情给了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一杯白开水,正是这一举动,促成了其父母对该案判决的认可和主动代履行罚金刑,当事人的逻辑是简单的——“这个法官是个好人,好人不会害我们,他判的肯定对。”

    做为一名年轻法官,宗振宇心态平和,对工作从不挑肥拣瘦,以工作为重而不计较个人得失。近年牵涉稳定的案件较多,难度大,他却毫不犹豫的担当重担。他把工作视为历练,因案因人采用不同工作方法,情理法理交融,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使全部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将不稳定因素降至为零,没有辜负领导和同事的信任。

    三年来,宗振宇承办的一审案件,无一件上诉。他办理的二审刑事案件,均是涉及伤害、盗窃、抢劫、抢夺、强奸、贪污受贿、渎职及刑附民等方面,被告人及相关当事人素质参差不齐,大都是不懂法,服判息诉工作难度较大,但其用合法合情的处置,使全数案件无一涉法涉诉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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