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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官 的 智 慧

——由一起隔代亲子鉴定案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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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强三十岁时已是南京两家股份制企业的总经理和最大的股东。但在2007年6月5日,他却因突发噬血性细胞综合症,还没来得及和亲人说什么便离开了人世,时年34岁。后来,唐强的妻女及父母对于唐强在公司的股份进行了协议分割。全家人的悲痛尚未完全散去,又传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唐强在南京郊县一经济开发区还有一个亲生儿子。原来,唐强在该经济开发区投资办企业时,与韦红相识,两人于2004年同居,2006年1月27日,韦红生下一男孩,唐强为儿子取名“唐继业”。唐强去世后,当韦红向唐强的亲属要求代儿子分割唐强的遗产时遭到了唐强妻子周娟的反对,唐强的父母也无法做主。在此情况下,2007年11月5日,韦红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以儿子唐继业的名义,将周娟母女及唐强的父母告上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唐强131.58万元的遗产。

    有着十几年办案经验的陈正山法官主审此案,并于2007年12月17日,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但庭审因被告周娟对唐继业的身份不予认可、原告提交的证据又无法起到足够的证明作用而休庭,案件陷入了困境。

    案件休庭后,陈法官陷入了思考。本案的关键在于唐继业和唐强的亲子关系的认定,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亲子鉴定。而唐强早已火化,亲子鉴定根本无法实施。陈法官又想到:“原告是一个尚不满2周岁的孩子,如果他确系唐强亲生而又主张不到权利,那对他也太不公平了”。处于法官的良知,他换了个思维方式,决定去医院搜集案件证据,希望寻找唐强到的一些病理切片作检材。但当他走访了医院后,这种期待落空了。

    在此情况下,陈法官又转变思路,打算通过调解来化解这起纠纷。他分别找原、被双方做工作,但由于周娟和韦红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这条路也被堵死了。

    唐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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