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论坛 -> 法院管理

建议铺筑郑汴“司法快速路”

  发布时间:2009-07-13 18:27:23


    随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汴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出台,郑汴新区将成为河南省未来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业已开通的郑开大道连接郑州、开封,两地间轻轨建设提上日程,郑汴同城效应持续加强。

    笔者认为,在规划经济产业布局的同时,还应将强化司法保障,铺筑郑汴“司法快速路”,纳入郑汴新区发展的统筹范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重考量。

    一、统一布局,密切联系。按照《郑汴新区建设总体方案》,该区域内共分为六区一县,即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官渡产业集聚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郑州国际航空港区、中牟县、开封新区。这些区域的政法机关可以在省委,省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在两市市委政法委的协助下,定期召开由该区域各个政法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加强合作。

    二、科学指导,合理规划。郑汴新区按照“复合城市”的理念,意在打破行政界限,推动改革创新,那么司法机构的设置也应当与之相适应,可以考虑在一些偏远地区增设司法派出机构。以开封新区为例,开封新区所涉一般案件一审由金明区人民法院管辖,而该院与新区距离较远,群众诉讼十分不便,应考虑在新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或者金明法院在增设新区派出法庭,这样更能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

    三、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郑汴新区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郑汴新区各个政法机关,应在共同促进新区平安建设方面加强协作。可以定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打击犯罪成果,提高辖区群众安全感,保障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