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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09-07-09 13:37:5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兰考法院为全面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办好的十件实事,切实采取了五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一把手亲自抓,副组长各司其责,中层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全院动员。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政治业务学习时专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件实事,并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通过学习和讨论,提高干警对十件实事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干警落实十件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分解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兰考法院制定实施方案,将十件实事具体分解到各主管副职和相关部门,明确到单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

    四是每月报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将落实十件实事的相关材料和统计数据按要求于每月报表时报送立案庭,院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五是纳入考核。将十件实事能够量化的进行量化,定出具体指标,纳入司法能力考评体系,每月汇总、排序,院督查组督查,依此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作为加扣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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