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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两级法院迅速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06 17:27:5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在河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人民陪审团工作会议上决定刑事审判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选择六个地市作为试点,开封市是其中之一。目前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此项活动。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民主,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使审判工作更贴近民情,更符合民意,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省法院决定刑事审判试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省法院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从基层群众中推荐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成员库。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群体性利益、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人大代表或媒体等重点关注的案件,随机抽取5至9名人民评审团成员参加庭审,庭审休庭后合议前,及时召开人民评审团会议,可以对合议庭的庭审程序依法提出意见,就案件的背景、案件在当地的影响、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时作为重要参考。

    人民陪审团成员年龄在23--70周岁的中国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热心参与审判活动,并有时间从事审判工作。每个县、区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人员不少于500人,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召开全市刑事主管院长和刑事审判庭、少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了省院试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精神,要求各县、区法院立即行动起来,安排中院刑二庭具体负责落实会议内容。在省法院《关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试点方案(试行)》的基础上,开封中院刑二庭着手制定《关于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行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实施细则》目前十个基层法院已经上报4153人作为人民陪审团成员库成员,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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