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兰考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婴儿出生时受到损伤而起诉医院要求赔偿的医患纠纷案。
原告李丹于2008年1月2日出生,她母亲是在兰考县中心医院分娩的,她出生后约一个小时,原告的父母发现原告的右手不断的动,而左手不会动,经医生诊断,原告的左臂丛神经受拉损伤,得知结果后,原告的父母抱着原告到多家医院检查治疗,住院达100多天,经鉴定,原告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系七级伤残。在给原告治疗过程中,原告的父母及其家人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以无任何责任为由拒不赔偿,为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赔偿。
开庭审理该案时,被告未出庭应诉,考率到如果草率下判,执行周期较长,而原告的家庭比较困难,其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及时保护,承办法官就不厌其烦地到被告单位做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兰考县中心医院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李丹15000元。一起可能引发信访的医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