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建民研制并使用5年多的一柄法槌,被开封市博物馆永久收藏。有关专家认为,这柄法槌对于研究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和法槌历史沿革,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堪称“中国第一法槌”。
建国后,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庭审中从未使用过法槌。1995年,兰考县法院按照上级部署,对审判方式进行改革,鼓励法官在不违背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尝试。张建民在对国外法官使用的法槌、法铃进行深入研究后,自行研制出了一柄法槌。1996年9月18日,开封市两级法院及其它司法界人士到兰考县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时,张建民首次在庭审中使用了这柄法槌。据了解,这也是建国以来我国法官在庭审中使用法槌的首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将统一使用法槌。张建民研制的这柄法槌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被开封市博物馆永久收藏。有关专家认为,由于这柄法槌早在1996年就已被使用,而全国法院今年6月将统一使用的法槌尚未露脸,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柄法槌可称为“中国第一法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