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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罚赌友“抽老千” 非法拘禁实不该

  发布时间:2009-06-24 15:48:3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因怀疑对方“抽老千”,潘某指示赵某和谷某等人对其实施殴打和拘禁等非法行为。6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赵某、谷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7年10月30日,潘某、戚某等人与桑某、马某等人在某宾馆“推饼”赌博。桑某“抽老千”被潘某的朋友谷某发现,潘某遂纠集赵某、谷某等人,将桑某的胳膊扎伤,抢走马某现金10000余元。因为当天输了很多钱,潘某仍然气愤难平,便和戚某、赵某、谷某等人将桑某、马某等四人带至黄河大堤,殴打致伤。又将马某、桑某等人先后拘禁在四家洗浴中心和旅社。在取到马某家属存到其银行卡上的61300元,并拿走其价值9306元的金项链后,被害人马某、桑某等人才被放走。

    龙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谷某非法拘禁他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潘某和戚某已被该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九个月,并处罚金,刑罚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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