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虽然贩毒还不到一克,但仍然触犯了刑律。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白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10月31日,被告人白璐在开封市淮河医院北门外以每包100元的价格卖给罗力毒品一包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称重该包毒品重0.4克,经鉴定该包毒品含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璐故意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