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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当代包公”

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3-11 08:29:01


“七朝古都”开封不仅是一座闻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更因古代清官包公而名扬天下。如今,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承前人铁面无私和公正爱民的可贵品格,树立了当代人民法官公正、无私、文明的新形象,被群众誉为“当代包公”。

以人为本,锻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在河南省法院系统和开封市,流传着开封中院“立功不庆功,关门搞整风”的故事。

今年3月份,开封市中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是全省16个中级法院中今年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先进集体,也是开封中院历史上是最高的荣誉之一。消息传来,全院干警为之欢欣鼓舞,许多人以为院里会庆贺一下。谁知,不但庆功典礼没开,反倒关起门搞了3天以“立过二等功后怎么办”为主题的教育整顿。人们这才明白了中院领导的良苦用心,人人发言,从自身讲起,找差距,找不足,找准了新的目标方向。

这只是开封中院近年来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的一个事例。自1998年初从周口地区中院交流到开封中院当院长那天起,孙振民就把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学习,教育,培训,管理,改革……一系列的举措让开封中院的干警们感到压力,也激发出热情,迸发出活力,精神风貌为之一变。

“案子是人审的,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办出高质量的案件。”孙振民院长的话一针见血。系统内各个层次的培训活动他们从不错过,自己还组织经常性的培训,确保办案人先懂法,懂得如何办案。三年来,他们共聘请专家、学者来院为干警举办各类培训班40多期,培训干警1200多人次。目前,全院大专以上学历干警占总人数的94.7%,其中本科学历占70%以上,法学硕士研究生6名,有38名同志攻读法学研究生课程结业。

“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开封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齐爱香,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的通许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的开封中院执行庭等,是开封中院在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近年来法官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录》小册子,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向先进典型看齐,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已成为开封中院干警们的自觉追求。

1999年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打破了开封中院多年的沉寂,16个正副职岗位吸引了43名干警报名参加竞争。在开封市政法、组织、纪检、人大等部门以及省高院的全程监督下,经过报名、演讲、评委打分、民主测评、考核、任前公示、党委研究7个严格的程序,19名同志被提拨任用,比原定多录用了3个,因为通过竞争发现了人才。29岁的刑一庭业务骨干王秋玲本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报名,没想到被录用当上了刑一庭副庭长。听到结果,她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如果论资排辈,再有10年也轮不上。如今,竞争上岗的19名同志全部成了开封中院的顶梁柱。

通过强力抓队伍建设,开封中院优化了人的要素配置,激活了人的潜能,法官们政治、业务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办大案、攻难案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法官队伍已经形成。

创新体制,推行公开促公正

作为河南省法院审判管理改革的试点,开封中院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以审判流程管理为突破口,对审判工作进行全面跟踪监督,确保了审判的公开与公正,形成了科学的动态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了审判工作效率、质量、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长期在法院工作的孙振民院长对公开审判之难有着深刻体会。他认为,公开审判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阳光工程,对法官是锻炼、提高,对律师是个约束,对旁听群众是个普法教育,再难也要强力推动。从1998年6月起,开封中院实行了开庭、质证、认证、辩论、评理、宣判六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做到100%公开审理。每逢周一,当地市民就会在《开封日报》上看到开封中院刊登的排期开庭预告,上有开庭时间、地点、事由等。目前这还是全国第一家。

刚开始,法官们没有经验,有的嫌麻烦,搞公开审判积极性不高。孙振民院长就亲自听,带人评价,评出9个优秀审判长。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孙振民还亲自开庭。许多群众拿着报纸来旁听,一位叫孟庆春的群众参加过一次旁听后,给孙振民院长写了张条子:“听了中院的公开审理,我对司法公正有信心了!”

孙振民强调,不仅庭要开好,案件审好,还要强调社会效果,尽量达到当事人双方都满意,坚决杜绝枉法裁判和地方保护。深圳商户洪雄杰与开封市个体经营者鲁某发生购货合同发生纠纷,洪雄杰起诉后,法院当日立案、当日调解结案。洪雄杰感激地对办案法官说:“开封有这样的好环境,法院有这样的好作风,我还来开封做生意。”

长期以来,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一直延用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模式。由于透明度不高,社会上流传着许多关于假释、减刑有失公正的说法。2001年1月28日,开封中院首次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减刑假释案件,l000多名服刑人员及部分管教干部参加了旁听,检察机关列席法庭进行监督。法庭通过听取呈报机关陈述对服刑人员进行减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出示服刑人员立功、受奖证明书等证据,对呈报的服刑人员进行了询问,并通知监管干部和传唤服刑人员到庭作证,当庭对在押人员徐某减去2年的有期徒刑。一名服刑人员在庭审后深有感触地说:“原来一直认为要想减刑得靠关系,通过这次庭审我明白了,要想减刑就得好好改造,做出成绩来。”

针对过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重复劳动多、效率不高等问题,开封中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操作规程。在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保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审判技巧,对法庭审理各环节进行合理简化,大大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审判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而且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8月,开封中院通过反复论证和广泛调研,在院立案庭成立了“三日调解合议庭”。该合议庭按照简化手续、符合程序、提高效率、节约人力、缩短时间的原则,专门办理事实清楚,纠纷不大的民事、经济案件。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个小时内办齐立案手续,立即进行调解;必须在立案通知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调解完毕;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即制作调解书并当即送达。在三日内调解不成的,立即转有关业务庭审理。合议庭成立以来,己调解结案24件,诉讼标的2亿多元。

“公生明,廉生威”。通过一系列的审判改革,开封中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三年来,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万余件,民事案件公开开庭率和当庭宣判率逐年提高,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原来的90天缩短为40天;刑事案件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位;执行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

公开审判大大提高了效率,一审当庭宣判达53%,案件审理时间由平均70天缩短到40天。

真情为民,延伸服务促稳定

近年来,开封中院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不仅提高了案件质量、改善了办案效果,而且卓有成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当之无愧地获得了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开封中院经常选择典型案件到乡间地头、农家小院和发案地进行公开审理,既教育了群众,又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2000年,他们开展了“百名法官走访百家企业活动”,走访116家企业,提了86条司法建议被采纳。去年又组织送法到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开办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咨询,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司法建议,现场答复解决企业提出的案件,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开封中院经常向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在辖区中小学建立了帮教网点,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以案讲法,为青少年生动形象地普及法律知识。还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受到部队官兵及家属的欢迎和好评。

他们坚持把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延伸的一种措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使其改进工作制度,加强防范,堵塞漏洞。

在审判工作中,开封中院克服“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思想,在依法公正处理各类纠纷的同时,坚持把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从大局出发、从群众的长远利益考虑,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去年,该院执行的开封群利公司诉开封化学试剂总厂酒精款一案,由于两家企业都非常困雄,如果执行不当,就会造成双方职工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经过调查,他们了解到制剂厂因开发新产品占压资金,如能正式投产,销路看好。在此基础上,他们给双方提出了变债权为股权、成立新的有限公司的建议。经多方努力,终于促使双方成立了新的股份企业,不仅圆满执行了案件,而且促进了经济发展。

今年,开封中院又把发生在教育、交通、卫生系统案件进行归纳总结,发现共性问题,主动走出去,到上述系统和单位以案讲法,加强预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修德铸魂 树立文明新形象

1998年4月,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开封中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全省法院处于明显落后位置而受到通报批评。

会后,到开封任职不久孙振民立即召集党组一班人专题进行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以此为契机,拉开了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序幕。知耻而后勇的决心,化作拼搏奋进的动力,短短时间,开封中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喜人的跨越,1999年底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前不久又被省文明办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上报中央文明办。全市10个基层法院全部迈入文明单位行列,已三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

孙振民把精神文明建设看作是修德铸魂的工程,他常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仅是外部形象建设,更重要的是促进法官思想水平、内在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1998年,他们提出“我为法院添光彩,我为人民办好事”的口号。寒风凛冽的清晨,孙振民院长同环卫工人一同扫地时,工人们很受感动。孙振民说,扫地是小事,我们当法官的也不可能天天去做,但要常怀这份心情,同人民群众增进感情,密切联系。在开封市,无偿献血、救助失学儿童、与学校结对子,捐助SOS儿童村……处处可见开封中院法官们的身影。记者在开封中院采访时,刚好碰上有人送感谢信:中院警车路遇病人,及时送医院治疗,病人家属打听到是法院的车,就来上门感谢。

去年,开封中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打伤致死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为抢救妻子,被告人卖光了家里的粮食和值钱的东西,还欠下数千元的债务,家中4个子女均未成年,生活陷入了贫困之中。两个办案人员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将身上仅有的300元钱交给他们作生活费用,又到村里的小学做工作,免去了上小学的两个孩子的学杂费。后来,办案人员又与民政部门联系,为孩子们争取到了救济物,还为他们捐赠了毛衣、鞋子和面粉。案件回访时,被判10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得知法官们为解决孩子生活上的困难所做的一切时,感动得泪流满面。

开封中院在从严治警的同时,还注意从优待警,关心干警生活,及时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去年,中院为干警建成7栋住宅楼,结束了开封中院50年没建过家属楼的历史,一次性解决了193户干警的住房困难。还建起了浴池、理发室、医疗室、干警活动室等,方便了干警的生活。法院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了20名干警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全市法院还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经常利用重大节日举办文艺汇演、摄影绘画书法比赛、演讲比赛。体育竞赛等多项文化体育活动,为干警营造了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便干警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2000年、2002年,开封中院分别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和二等功;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被开封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先后三次受到市委的通报表彰。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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