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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对未成年人案件推行家常式审判

  发布时间:2009-06-10 16:47:5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尉氏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推行家常式审判模式,邀请爱心调查员、特邀帮教员参加庭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月29日,少审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院党组会议室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抢劫一案,与普通的庭审不同,这次庭审采用了家常式的庭审方式,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冯凯军、爱心调查员赵青云、崔永峰、特邀帮教员凡根伟(被告人所在地村委会主任)及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坐在椭圆形的审判台周围,参加了庭审。

    在法庭调查阶段,爱心调查员宣读了经过走访得出的调查报告,详尽地介绍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经过及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在法庭教育阶段,爱心调查员、辩护人、特邀帮教员、公诉人、主审法官以亲情为出发点,奉劝被告人李某认真改造,做一个对家庭有担当、对社会有意义的人。被告人当庭痛哭失声,向法庭表示一定洗心革面,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为父母分忧。在庭后与父母相见时,被告人一再表达了认真改造的意愿,并衷心感谢爱心调查员和特邀帮教员对其的帮助和鼓励。

    合议庭将于近日做出判决,对爱心调查报告反映的被告人的特殊情况,在定罪量刑时会予以充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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