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法院为巩固五个严禁集中教育活动成果,确保“五个严禁”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中、融入到队伍建设中、融入到行政管理中,推出了三项举措,把教育整顿活动引向深入。
一、逐条分解、对照剖析
根据前一阶段教育整顿情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将“五个严禁”细化分解为33项严禁内容。将“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细化为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金钱、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宴请、无偿劳动和服务等九项内容;将“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细化为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严禁为律师提供案源或推荐介绍其他法律服务业务,严禁向律师提供咨询意见或法律意见,严禁为律师打听案情、疏通关系等五项内容;将“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细化为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法官依法履行职务,严禁院长非履行职务、非工作需要过问案件,副院长过问主管业务庭以外的案件,庭长过问本庭以外的案件,副庭长过问主管合议庭以外的案件,办案法官、书记员过问本合议庭以外的案件等三项内容;将“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细化为严禁私自对外委托,严禁直接为当事人指定或暗示当事人选择中介机构等七项内容;将“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细化为严禁向亲友、熟人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严禁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泄露案件处理意见,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的处理情况等八项内容。要求每位法官、书记员、行政干部、法警、聘用工作人员对照33条严禁内容逐一自查剖析,写出剖析报告;存在严禁行为的必须立即上报并写出整改报告,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作出廉政承诺、装入廉政档案
全院每位干警均向院党组递交了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在工作中坚决做到依法公正、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八个不准”和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绝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绝不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绝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绝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绝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恪尽职守,秉公司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廉政承诺书装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监督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33条严禁内容、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在院机关门口和各法庭设立举报箱。印制大量“五个严禁”和33条分解内容的宣传页,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向社会发放,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宣传页发给每件案件当事人、律师和代理人,希望律师、代理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法官保持正当关系,不要把精力用在与法官搞不正当交往上,同时也希望他们对法官进行监督。还把宣传页广泛散发给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基层网络工作人员,以及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使33条严禁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