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全市法院落实“十件实事”“五个严禁”现场会在尉氏县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冯晋阳,尉氏县委书记王国立、县人大主任张宝成、县政协主席吴六零、正县长级领导李新敏出席会议,各县区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尉氏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尉氏法院水坡法庭、立案大厅,查看了落实十件实事资料档案。
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闫晓明主持。尉氏县委书记王国立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高度评价了法院一年多来落实“十件实事”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尉氏县法院刘世亮院长介绍了落实“十件实事”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现场播放了尉氏县法院落实“十件实事”专题片;兰考县法院孔令营院长介绍了落实“五个严禁”的情况和效果。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作重要讲话,对今后一个阶段落实十件实事和五个严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落实“十件实事”和“五个严禁”的重要意义。落实“十件实事”和“五个严禁”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也是两级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二是统筹兼顾,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全市法院要结合本院实际,正确处理落实“十件实事”与“五个严禁”以及与其他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找准各项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为民、便民举措,增强为民、便民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十件实事”和“五个严禁”的全面落实。全市法院要按照市中院细化“五个严禁”的39条规定,分解“十件实事”的91项指标要求,确保“十件实事”在每个方面都得到落实,使“五个严禁”在每位干警身上都得到落实。两级法院督查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收集、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工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