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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脖子抢山羊,可恨 被判徒刑十年,“可惜”

  发布时间:2009-06-03 09:46:3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筹钱过年,他夜间与人合伙盗窃陈老汉的山羊,不料被陈老汉发觉,“求财”心切的他们不肯就此罢手,竟然达成默契,由陈冬掐住陈老汉的脖子,另两人一人抱走一只山羊。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抱走两只山羊,卖得一点小钱,自己却付出了巨大代价。6月2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冬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被告人陈冬与朋友许卫、许保(二人均已判刑)在乡村饭店喝酒,酒后许卫说自己的丈哥陈忠(在逃)看好了陈老汉家的山羊,问二人是否愿意一起去偷过来,二人也正想弄点钱过年,三人一拍即合。他们三人骑着摩托三轮车,喊来陈忠带路,一行四人来到固阳镇某村陈老汉家,许卫开车离开到村外准备接应,陈冬、许保、陈忠进屋盗窃山羊。

    按说三人的盗窃山羊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他们顺利地摸进院子推开门溜进屋牵到两只山羊,但就在他们牵着羊准备离开的时候失主陈老汉被惊醒,并大喊“逮贼呀,救命啊”。见大事不好,被告人陈冬赶紧捂住陈老汉的嘴,许保、陈忠一人抱起一只山羊往外走。陈老汉岂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山羊被抢走,他几乎要与陈冬拼命,但他岂是年轻人陈冬的对手,任凭他怎么挣扎,陈冬紧紧地掐住他的脖子就是不肯撒手,直至许保、陈忠抱着羊走了有七八分钟,陈老汉的脖子、脸被掐得出了血,陈冬才放开陈老汉夺路而逃。眼看着自己的山羊被抢走,陈老汉又气又恨。

    经兰考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山羊价值1787.5元,销赃后四人分肥。同案犯许卫、许保落网后,被告人陈冬于2009年2月21日到兰考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冬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失主发现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符合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犯罪特征,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被告人陈冬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能主动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对其投案情节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冬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应处十年以上刑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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