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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

17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08-05-04 09:37:5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继续保持严打态势,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4月30日,杞县政法机关在县体育场召开打击“两抢一盗”公捕公判大会。

    会上,杞县法院院长黄凤军对身犯抢劫、盗窃罪薛先胜、李洋等17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公安局局长刁百闯对2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逮捕。

    2007年10月3日晚,被告人薛先胜、江杰、邢云霄、李洋经预谋后,携带砍刀、匕首、胶带、头套等作案工具,骑两辆摩托车到杞县于镇镇乔庙村“红豆豆超市”欲实施抢劫,由于所骑摩托车中途损坏而未实施。同月7日夜21时许,被告人薛先胜伙同李洋、邢云霄、邵鹏飞经预谋后,携带砍刀、匕首、电警棒、胶带、头套等作案工具,骑两辆摩托车到杞县于镇镇乔庙村“红豆豆超市”(乔占昌家),蒙面持刀抢劫,窃取现金59963元,香烟六条,旧手机两部,经估价总价值590元。

    公捕公判大会的召开,对于当前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人民群众生活安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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