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5月20日,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而打官司的原告郭怀飞、被告费顺利共同将一面绣有“悉心调解,构建和谐”的锦旗送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向该庭庭长张炜一心为民、妥善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费顺利是个个体运输户。2008年9月8日早晨7时许,费顺利驾车行至开封市东郊乡时,将郭怀飞驾驶的电动车挂翻,郭怀飞左肩锁骨骨折、左肩关节功能损伤,经鉴定,郭怀飞已构成十级伤残。费顺利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费顺利支付给郭怀飞医疗费等损失32289元,但双方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问题意见不一,郭怀飞遂诉至顺河回族区法院东郊人民法庭,要求费顺利再赔偿其各项损失费共计55534元。
该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张炜针对城乡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不一的情况,向被告说明情况,虽说郭怀飞系郊区户口,但其已没有耕地,且公安机关证明郭怀飞一直在市区居住,伤残补助金应按城镇标准赔偿。同时,向原告说明,其要求的被抚养人的抚养费、护理费等过高,于法无据。经过辩法析理,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费顺利再一次性赔偿郭怀飞损失费43000元。对此,双方均感满意。为表达心意,郭怀飞、费顺利决定共做一面锦旗,对法院坚持调解、构建和谐的做法表示赞扬。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