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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铤而走险 入室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09-05-19 11:31:06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吸毒成瘾,为筹毒资入室盗窃,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而立之年的张某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家,无固定工作。2001开始,他开始吸食毒品,成为了瘾君子,昂贵的毒品也常常使他捉襟见肘。2008年2月25日凌晨,张某行至我市北西后街一居民院外,见院内正在修缮房屋,头门及房门均未上锁,便溜进屋内,从房主上衣口袋内盗得现金1100元,得手后他用盗来的钱购买了毒品。正在休息的房主直至天亮才发现钱物丢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在这里提醒这些妄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不法利益的人,藐视法律,铤而走险的后果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只有抛弃邪念,诚实劳动,才能重归健康平静的生活。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不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任何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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