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日,杞县法院爱心捐款仪式上,法官纷纷慷慨解囊救助一位弱势当事人,现场丝毫不输于“5.12”汶川地震捐款仪式的感人场面。
2007年8月7日,杞县平城乡聂庄村年仅3岁的汤灿灿乘坐母亲电动车途中突遇交通事故,母女二人伤势很重,其中汤灿灿伤情特别严重,已构成一级伤残,双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支出数万元的医疗费用。医疗专家建议脊髓治疗,费用需数十万元。由于此案正在诉讼当中,无法进入执行程序。汤灿灿的父母收入微薄,几十万元的治疗费对于这个家庭是一个天文数字。
法官的捐款只能解决燃眉之急,对于巨额医疗费来讲如同杯水车薪,为此,杞县法院还向社会各界发出捐款倡议书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