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金明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工作理念,联系辖区实际借鉴陇县经验,能动司法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金明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将过去的死抠法条“坐堂”问案的被动司法,转变为深入群众就地办案,入村如户,三级联动的能动司法,力求贴近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大力推进“法官五进活动”,巡回法庭进入社区、村庄为群众提供关乎民生的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解,并在案后释法析理,使法律入群众脑、进群众心,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矛盾排解自初始,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曾参与过活动的区人大代表王臣说:“法官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将法律服务的窗口前移,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能提高法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 ,能确保第一时间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