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院召开迎接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暨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后,鼓楼区法院立即召开了动员会,传达了全市法院动员会精神,对鼓楼区法院迎接执法巡视工作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做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党组副院长周宏主持,周宏副院长宣读了《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迎接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政治处主任裴四海宣读了《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敏做了重要讲话,对此项工作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李玉敏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提升各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机遇。就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和迎接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工作,李玉敏院长对全院干警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一是摆正观念,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执法巡视工作室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全省政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大举措,对此要提高认识,摆正观念,积极配合执法巡视工作,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自查自纠,自觉接受巡视监督。要开展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主动配合好巡视组工作,支持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要严肃查处,跟踪落实,确保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决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三是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树、促”活动相结合,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每位干警要写出心得体会和自查剖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共性问题,查漏补缺,完善制度,着力在加强教育、制度和监督上下功夫,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