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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浇灌和谐花

----兰考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一起长期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09-05-12 15:57:11


    兰考法院行政庭以调解年为契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省高院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2009年5月4日,李进良庭长带队主动到行政机关,开了一次特殊的“调解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骨头案。

    1997年11月15日,兰考县技术监督局以原告销售假奶粉为由,在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将原告的宝牌奶粉四十件予以没收,并对其处20000元罚款。1999年1月6日,原告刘吉林提起行政侵权赔偿诉讼,要求依法确认兰考县技术监督局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返还已缴付的罚款。兰考法院受理后,因该案涉及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1999年1月16日中止诉讼。从此原告刘吉林走上了上访道路,曾多次到省政法委、省纪委、省法院等国家机关上访。2008年6月,李进良同志接到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后,多次与信访人及其家属谈心,做其思想工作,帮助其打消思想顾虑,鼓励其战胜困难,对生活充满信心。同时,李进良同志主动深入到兰考县技术监督局做工作,一开始该局领导抵触情绪较大,以刘吉林案件系过去单位领导遗留的老案件为由,拒绝接受调解,对此李进良同志并不恢心,不间断地与该单位领导进行沟通交流。经过多次倾心长谈,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法官确实在为其解决问题,深受感动,由不信任、不理解到愿意配合协调解决问题。李进良同志抓住时机,及时请示院领导对原告刘吉林的诉被告兰考县技术监督局行政侵权赔偿案恢复诉讼。5月4日,李进良同志主动把法庭搬到行政机关开了一个特殊的“调解庭”,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情到深处冰自融,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刘吉林激动的说,感谢你们,官司打了这么多年,是你们让我和家属感到了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我心里积了十年的怨恨终于化解了。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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