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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推出双重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09-05-12 15:46:45


    兰考法院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便民工程,实行双重立案方式,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有些当事人由于对兰考法院内部立案管辖的不了解,不知道应当到所属辖区的法庭进行起诉,就直接来法院立案大厅起诉。为解决当事人往返奔波的不便,切实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兰考法院在立案大庭张贴公告,通过媒体、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全县公布,实行双重立案方式。当事人可以到本院立案大厅来立案;也可以到其所属辖区的四个法庭立案;各法庭立案后,通过本院局域网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批。

    兰考法院切实落实立案双轨制,对各法庭辖区的案件,当事人来法院立案大厅起诉的同样予以立案受理。如果是某法庭的案件,立案大厅立了之后,按规定属于那个辖区的案件就转到那个法庭。双重立案方式的实施,解决群众咨询难、立案难问题,方便了群众诉讼,使当事人来该院一次就可以把立案手续办完毕,节约诉讼成本。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最大限度利用审判资源,受到了当事人、代理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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