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开封中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郝东亚,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张德伟,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艳萍,市政协主席顾俊,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张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功,开封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超、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张志军,市文明办主任王辉霆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开封中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基层法院部分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会上,市委宣传部张勇部长宣读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的决定》。随后,开封中院张兴隆院长作欢迎致辞。
市委政法委黄道功书记代表开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大班子向开封中院表示热烈祝贺,并向莅临揭牌仪式的郝东亚副院长等领导和同志表示热烈欢迎。黄道功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开封中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全市两级法院工作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工作,市委是满意的,广大人民群众也是满意的。黄书记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将审判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以及全市“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用工作实效检验教育活动成果。
省法院郝东亚副院长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同志的委托,代表省法院党组向开封中院表示热烈祝贺,向大力支持法院工作的开封市四大班子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开封市两级法院干警表示问候。郝东亚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开封中院及两级法院的工作,并希望开封两级法院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着眼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全面发展,切实增强抓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郝东亚副院长要求,一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深入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慎重处理相关案件,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紧密联系实际,妥善安排,每年都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将此项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四是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要准确理解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内涵,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导向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法院文化建设、制度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多种创建活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工作共同发展,以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带动整体工作的进步。
最后,省法院郝东亚副院长与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李艳萍主任共同为开封中院“全国文明单位”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