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司法调解工作,将实现民事调解书的自动履行作为提升调解工作内在质量的切入点,法官通过“即调即执”模式引导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和实现案结事了。
5月4日中午时分,马萍因离婚纠纷将丈夫马海坡诉至杞县法院高阳法庭,要求被告抚养子女,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某夫妇在郑州经营一家塑钢装修店,原告起诉时无意中透露被告有转移财产嫌疑,迅速查封财产确有必要。”审判法官李建波说,因此庭长王雪阳在立案后未简单了事,立即带领法官李建波和书记员樊磊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郑州,在及时送达诉状后,心细如发的法官抓住有利时机,充分运用“四步调解法”对被告展开亲和说法,法官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征服了双方当事人,晚9时许,一起原本复杂的离婚案件终于在短短8小时内顺利调解。此时,已饥肠辘辘的法官顾不得吃饭,又趁热打铁说服当事人当即履行了调解协议,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缩短了诉讼周期。
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为表达谢意留法官吃饭,都被婉言谢绝了。疲惫的法官顾不得休息片刻,星夜兼程回至杞县已是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