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讨论,院党组书记、院长许新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意义,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观念。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法官受不良思想的影响,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漠,人民法官的使命感不强,只知道自己是法官,而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法官,不明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该院强调要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广大法官转变观念,增强司法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二是创新思路,深入开展法官进基层活动。该院自从2007年7月起即在全区开展了“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区效果。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中,该院决定进一步完善法官下基层的各项具体措施,要求全院法官每人联系一个社区或一个村组,每周到基层社区、村组工作一天,每周写一篇民情日记,每月给联系点办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每半年给联系点群众上一次法制课或开展一次法律咨询。通过法官下基层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的满意率。三是抓好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在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中,该院要求要大力抓好巡回审判工作,到当事人所在地、到刑事案件的案发地开庭、调解,调处民事纠纷,打击“两抢一盗”,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大局服务,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