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2日,尉氏县人民法院水坡法庭充分发挥农村义务调解员优势,成功调处一起积怨长达四年的农村家庭纠纷案件。
林某与徐某夫妇是尉氏县水坡镇南闹店村村民,与其子林某某儿媳张某因家务事发生矛盾,冉开始吵闹、打骂发展到双方只要见面就吵骂。四年来经过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处理未果。2009年五月,双方又一次发生吵骂后,林某、徐某夫妇将儿子林某某、儿媳张某告上法庭坚决要求林某某、张某归还当时分家给林某某的四间房屋及树木,并声称要与林某某断绝父子关系。法庭立案后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深入村组询问村民调查了解情况得知,原被告之间最根本的还是婆媳矛盾,已长达四年。四年来双方动辄因家务事打骂已数十次,双方积怨相当深。经过两次调解未果后,在第三次主持双方调解时,法庭特意邀请义务调解员郭某到庭协助法庭做调解工作。义务调解员郭某协助法官更换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与原告被告以前就是熟人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身说法。使二被告尤其是张某认识到了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二被告在调解员陪同下当场向二原告承认了错误,请求二原告原谅以前的行为。二原告也激动的热泪盈眶,拉着二被告得手表示原谅,并且当场表示愿意为二被告看管两个孩子,好让二被告出去打工挣钱。在场的人无不为他们的表现感知动容,二原告当场办理了撤诉手续。一场已经闹腾了四年的家庭矛盾得到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