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宜居金明 法官在行动
作者: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王沛 发布时间:2009-04-29 11:15:01
图为:金明区法官与环卫工人一起清运垃圾
图为:金明区法官在社区打扫街道
图为:金明区法官在清理小广告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4月29日,开封市金明区法院组织25名法官带着铁锹和扫帚走上街头,参加了主题为“建设和谐宜居金明”的义务劳动。
金明法院副院长刘海龙在劳动中说:“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义务劳动看似平凡小事,但它却实实在在,顺应民心。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做好表率,用实际行动守卫这片蓝天,将我们的家园建设成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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