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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案件“复杂”审 帮了孩子护了母亲

  发布时间:2009-04-29 08:42:0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一位无情的丈夫,为了达到与妻子离婚的目的,故意向法官隐瞒了自己还不满一周岁的孩子的年龄,在这一谎言被识破之后,承办法官本可以立即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了结此案。然而兰考县人民法院张君墓法庭的法官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不厌其烦地做起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把事情的一切隐患都作了妥善安排之后,承办法官才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最终使一个“不得安宁的家”变成了“和和睦睦一家人”。

    原告任某与被告丁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已生育有三个女儿,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又由于原告脾气暴躁还正常酗酒,酒后对妻子非打即骂,为了躲避原告的打骂,被告常住娘家而不回,造成夫妻二人经常分分离离,最后,原告以二人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结婚。

    由于原告在起诉时故意把自己才不满一周岁的女儿说成两周岁,法庭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真正的破裂,而是因为原告酗酒之后的冲动和被告常住娘家躲避而引起的矛盾升级导致的离婚诉讼,尚有和好的可能,而就在此时,承办法官又了解到原被告的三女儿出生才刚八个月左右,根本不到一周岁,并经过进一步的调查使这一情况得到了确认。至此,承办法官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以了结此案,然而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经过全面考虑,承办法官认识到,如果简单的驳回原告的起诉,虽然可以很快结案,但是这样原告的离婚态度却不会得到改变,这样对孩子和被告来说都将是一种非常残酷的结果,还很可能会引起一些意想不到的隐患,为了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给孩子和被告一个满意的交待,承办那法官做出了对此案进一步审理的决定。

    针对这起案件的实际情况,张君墓法庭经过研究专门制定了一个调解方案。首先,针对原被告各自的情况分别给他们一个严厉的批评,让他们知道各自的错误;然后把原告和被告叫到一起进行辩法析理,讲解感情、亲情和责任心以及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最后,分别为原告和被告“指点迷津”,教育他们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乃夫妻相处之道,为了确保调解成功的机率,承办法官还多次往返于原被告各自的父母家里,并得到了他们的积极配合。经过法官一番倾心皆虑地做工作和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都彻底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给孩子们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原被告各自的父母也做出了“即使以后原被告离婚了,也决不会让孩子受半点委屈”的誓言。

    看到了原被告双方各自真诚的悔悟,又得到了双方各自父母的承诺,此时承办法官才把早已制好的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书递到了原告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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